国家将对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发表日期:2018-12-11 12:14:07

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直是我国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这不仅关系到毕业生个人价值实现,也关系到众多家庭的福祉。12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国家对家庭困难、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将提供就业方面的援助。

  援助、帮扶困难毕业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一些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将提供一对一提供服务。为了做实这项工作,人社系统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都积极联系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把他们纳入就业活动或就业准备活动当中来。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人社部还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

  另外,《意见》中还显示,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张义珍介绍说,从目前情况看,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目前存在的矛盾,主要是毕业生技能水平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不一致,使得个别高校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面临较大压力。但从整个就业市场求人倍率看,就业岗位数大于求职人数,高校毕业生将有比较多的岗位选择。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为使更多毕业生找到心仪工作,人社部和相关部门狠抓政策落实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城乡、到中小企业就业,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持续开展“助梦未来·与你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手段集中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宣传和落实相关政策。

  打好就业服务新政组合拳

  据悉,根据高校毕业生多元化的就业需求,人社部分类确定了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将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近期,人社部还专门针对“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组织央企和其他用人单位集中推送岗位、开展宣传。后续还会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寻找工作提供更多信息、提供更多服务。

  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国务院就业新政策“组合拳”中,推行“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重点为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组织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而且这个见习计划,不仅仅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对于16到24岁的失业青年,也将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张义珍表示,下一步,还将围绕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畅通渠道,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还提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中,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可加大返还力度。

来源:慈善公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