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鹏城慈善奖 ·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开始申报!
发表日期:2018-04-27 15:08:08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始实施,大慈善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慈善事业发展之路有了新方向。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的时代方位下,慈善事业发展迎来了新使命、新定位和新征程。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开展第四届鹏城慈善奖暨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就是着力突显深圳慈善事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成就,展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所承载的新使命、新作为,为全面推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树立新标杆、新旗帜。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105.jpg

△深圳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和慈善处处长钟礼银主持会议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111.jpg

△深圳市慈善联合会秘书长刘国玲通报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和深圳慈善捐赠榜组委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有关情况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116.jpg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

截至目前,鹏城慈善奖已成功举办三届,累计387家企业、机构、项目和个人获此殊荣。第四届鹏城慈善奖由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团市委、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工商联、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导,由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主办,深圳市关爱办、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等为支持单位。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120.jpg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副秘书长郭云霞介绍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和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相关活动方案和工作安排


本届鹏城慈善奖有四大特色亮点:

一是在组织架构上持续推进社会化建设。本届鹏城慈善奖着力突出政府指导、行业带动、社会运作、公众参与、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运作原则。因此,在组织机构设立中,将继续以深圳市民政局等各部门为指导单位,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等为主办单位,更好地发挥慈善行业联合组织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是奖项设置上呼应时代发展需要。本届鹏城慈善奖将着力突显在新的时代定位下,深圳慈善事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成就,展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所承载的新使命、新作为,为全面推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树立新标杆、新旗帜。为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本届鹏城慈善奖将在“鹏城慈善推动者”这一奖项里增加对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的评选,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增设对各区(含新区)在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方面的评选,以此激励和营造全市争创慈善发展强区的社会氛围,树立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尖兵区、示范区和先行区,带动和催发深圳新一轮慈善发展良好势头。

三是活动嫁接上将与国家级大型活动相结合。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将与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宣传、展示和活动相结合,让深圳慈善文化、深圳慈善模式、深圳慈善标杆在国家级慈善行业盛会上崭露光芒,以展现深圳对慈善行业的推动、民间的参与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四是品牌建设上升华“鹏城慈善”品牌形象。为全面塑造深圳慈善领域最高奖项的品牌形象,充分建设并赋能这一品牌的社会价值,活动将从清晰品牌定位、开展品牌规划、优化品牌形象、实施品牌扩张四个层面对“鹏城慈善奖”进行打造和升华,让“鹏城慈善奖”成为深圳慈善行业最高荣耀的独有符号。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评选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公益慈善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含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外人士、机构和项目)。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奖项设置

鹏城慈善捐赠个人:设金奖、银奖、铜奖,名额控制在30名以内,将主要依据个人在评选年度范围内的捐赠款物数额(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评价将作为参考)。

鹏城慈善捐赠企业:设金奖、银奖、铜奖,名额控制在30名以内,将主要依据企业在评选年度范围内的捐赠款物数额(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其公益形象将作为参考)。

鹏城慈善感动人物:用于表彰长期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和专业技能,践行公益理念或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并在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感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名额为10名。

鹏城慈善典范项目:用于表彰在社会服务建设、社会问题解决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影响力和深度耕耘,并对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名额为20个。

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用于表彰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名额为10个。

鹏城慈善推动者:用于表彰积极借助自身影响力,在慈善环境营造、健全慈善激励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等慈善生态建设方面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和独特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在促进慈善事业理念、技术、工具、模式等创新发展,以及在推动慈善事业跨界合作等方面作出独特贡献的个人和机构;通过开设慈善项目、链接平台资源或创新慈善模式等途径,在助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作出积极探索和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名额控制在10名以内。

鹏城慈善典范区:用于表彰在优化慈善发展环境、引领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创新发展中特色鲜明、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各区(含新区),名额为1个。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

会议启动了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榜单由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由团市委、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工商联、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单位支持,由深圳市关爱办、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慈善会等单位协办。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708.jpg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714.jpg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719.jpg

微信图片_20180428153722.jpg

△与会人员积极提问并建言献策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将继续设立个人慈善捐赠榜、企业慈善捐赠榜、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共三个榜单。《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作为深圳市慈善捐赠数据公开透明的主要渠道,是深圳本土年度慈善捐赠数据、慈善捐赠行为信息回溯、来年慈善行业发展趋势等的晴雨表,是深圳慈善行业信息公开、专业透明度的记事薄,更是深圳慈善发展水平的充分体现。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榜单入选条件

凡在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捐赠、实物捐赠折价和慈善信托资产),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社会组织接受捐赠10万元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企业: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总部在深圳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外地注册公司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社会组织: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及注册地址在深圳的部级、省级社会组织。

即日起可登陆慈展会官网申报

申报方式:推荐和自荐。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奖项评选和榜单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申报载体:网络填报为主。第四届鹏城慈善奖暨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自荐和推荐申报工作,均须登录深圳市民政在线(http://www.szmz.sz.gov.cn/)或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官网(www.cncf.org.cn)点击在线申报链接,根据情况选填相应奖项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等),进行在线申报。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附件送达评选活动办公室。

表彰形式:第四届鹏城慈善奖暨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以精神鼓励为主,将于深圳慈善月、中华慈善日和第六届中国慈展会期间,通过有关媒体对获奖名单、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举行颁奖典礼。

以上奖项和榜单的申报者进行网络申报时,均需提供有关介绍文字、材料,申报榜单和奖项中的鹏城慈善捐赠个人、捐赠企业的,还需提供有效捐赠票据,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等;或者是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以实际到账为准);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另外,市民也可致电或电邮编制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和企业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755-25832727、22313676

2、电子邮箱 szcsjcsb@cncf.org.cn

3、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4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组委会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