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中国慈展会”)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是永久落户深圳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化的年度慈善盛会。自2012年举办以来,慈展会已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慈善发展成果展示平台、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和现代慈善文化传播平台,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共享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社会建设和中国慈善事业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为提升第十届中国慈展会展示效果,提高慈展会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请参展方阅读本须知。

 

一、申报主体及展示内容

 

1.第十届中国慈展会展位申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政府及事业单位、企业,或无登记注册但有民政部门备案或相关合法单位推荐的组织、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登记或备案的机构,并在申报的前一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展览展示内容须为公益慈善项目,同一单位只能选择一个主题展区且仅可申报一个展位,并填报与该展区主题相符的项目最多2个,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参展项目及产品要求

 

1.参展项目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包括受益对象、预期产出和战略方向等;

2.参展项目设计合理可行,包括项目活动的可实现性、项目筹款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

3.参展项目具有执行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管理能力、项目管理规范以及项目对受益群体、合作伙伴、社会的影响情况等;

4.参展项目兼具有效性和创新性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包括运作模式、技术工具、跨界合作、资源整合等方面;

5.参展产品须具有公益慈善属性。

 

三、申报流程及事项

 

1.参展申报时间

2023年5月30日起至7月31日止。

2.展位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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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展位调整

(1)根据第十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总体方案要求,为体现各展馆与主题展区内项目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择优遴选各领域内的申报方;

(2)根据申报内容与特点,如有必要,组委会会通知申报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展区调整或其他相关调整。

4.注意事项

(1)审核通过的参展方将获取在第十届中国慈展会相应展馆进行展示的资格;

(2)申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单位须仔细阅读后续发送的《参展手册》,按要求落实设计、搭建、撤展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申请标准展位的参展单位须按《参展手册》要求布置展位,标准展位主体框架和基础配套设施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展会期间,每个参展展位须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讲解、答疑、互动交流等工作;

(5)参展单位工作人员须佩戴参展方证件,着正式服装,体现参展单位精神风貌。

 

 

四、其他

 

组委会将对展示信息失实、无故临时退展等单位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须知未尽事宜由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