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9年8月12日发布《扶贫开发持续强力推进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五》(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受自然、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贫困具有区域性特征,中西部地区整体性贫困相对突出。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聚焦贫困区域,实施减贫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力度,推进东西部地区协作扶贫,区域性整体减贫成效明显。
从东中西地区看,东部地区已基本率先脱贫,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2018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47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220万人,六年累计下降89.2%;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2018年末的0.4%,累计下降3.5个百分点,已基本率先实现脱贫。
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597万人,累计减少2849万人,下降幅度为82.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0.5%下降到2018年末的1.8%,累计下降8.7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916万人,累计减少4170万人,下降幅度为82.0%;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8年末的3.2%,累计下降14.4个百分点。
《报告》称,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扶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3-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分别为1650万人、1232万人、1442万人、1240万人、1289万人、1386万人,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以上。
六年来,农村已累计减贫8239万人,年均减贫1373万人,六年累计减贫幅度达到83.2%,农村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其中,10个省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1.0%以下,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