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疫情期间抓好临时救助、促进就业、帮助涉贫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涉及7个方面,23条内容,力争做到战“疫”和“战贫”两不误。
一、抓好患新冠肺炎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
● 重庆市扶贫办称,对于这部分群众,要采取适当方式慰问,对其本人及家庭给予关心慰问,对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
● 民政部门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
● 向所在村(社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帮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 把患者作为动态监测重点对象,符合建档立卡标准及时作为返贫人口给予重点帮扶,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开展帮扶
● 疫情未解除之前,帮扶干部原则上不入户,主要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制定脱贫增收计划,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帮扶干部要向结对贫困户至少打一个电话,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 关心帮助疑似和返乡隔离贫困户,关心询问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开展心理疏导,帮助解决隔离贫困户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 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动员贫困户开展一次房前屋后大扫除,搞好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三、抓好贫困人口就业
● 适度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 已建成的扶贫车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程序报备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重点解决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 摸底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企业复工、用工需求信息,加强劳务服务,帮助其有序返岗就业;
●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贫困人口网上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四、提升产业扶贫实效
● “点对点”解决涉贫企业开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带动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
● 通过农资送货上门、产业发展指导员指导服务等措施,帮助贫困户抓好春耕生产,确保不误农时;
● 制定完善消费扶贫支持政策,解决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运输难、销售难问题;
● 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疫情影响如期还贷的,经过银行机构合理评估和严格审查后,可办理续贷、展期,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五、动员各方力量加大支持力度
● 加强与中央有关单位和山东有关方面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援助;
● 发挥扶贫帮扶集团作用。
六、分析评估化解疫情影响
● 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调查,分析评估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 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七、关心关爱基层一线扶贫干部
● 加强扶贫干部安全保障;
● 改进日常工作方式,推行网上办公,减少实地进村入户。有疫情的乡镇、村社,扶贫工作队暂不进驻;
● 为全市驻乡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新型冠状肺炎专属保险。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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