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为鼓励社会组织参展,慈展会自首届开始每年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总额不超过80万元的参展补贴。根据第十届慈展会主题,综合考量项目年度预算安排、参展机构实际情况、线下与线上参展情况等因素,现拟定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发放方案,具体发放对象、要求和标准如下:
一、参展补贴发放对象及要求
(一)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主要发放对象:一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展方;二是偏远地区参展方;三是主题展团组织机构;四是会议活动承办方;五是专题路演组织机构、偏远地区路演参与机构和公益活动展演执行机构;六是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七是满天星计划区域合作伙伴等。
(二)参展以及参与相关活动的社会组织须确认申请参展补贴,且依照规定现场完成报到和布展,落实组委会其他要求工作。
(三)慈展会主协办单位和各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特装展位参展方不在参展补贴发放范围。
二、参展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第十届慈展会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参考往届补贴发放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参展补贴发放对象的区别设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向本届慈展会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参展方发放参展补贴,每家发放8000元(拟向8家机构发放,共计6.4万元)。
(二)向本届慈展会的偏远地区参展方发放参展补贴,具体标准为(拟向80家机构发放,共计20.5万元)。
新疆、西藏、甘肃、宁夏、青海、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份参展社会组织,根据现场实际参展情况和参展申报时间,每家发放3000元,拟发放机构数量为45家。
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陕西、辽宁等省份参展社会组织,根据现场实际参展情况和参展申报时间,每家发放2000元,拟发放机构数量为35家。
(三)向本届慈展会主题展团组织机构发放补贴,具体标准为(拟向7家机构发放,共计9.6万元):
1.组展机构数量达到10-20家,且现场参展情况良好,发放1.2万元;
2.组展机构数量达到21-50家,且现场参展情况良好,发放1.6万元;
3.组展机构数量超过50家,且现场参展情况良好,发放2万元。
以上主题展团牵头组织机构须依照组委会要求完成相关组展落地工作。
(四)根据会议承办机构执行效率、会议宣传动员、会议现场呈现效果、会后结项产出质量等情况,设置四个补贴梯度向会议活动承办方发放补贴(拟向18家机构发放,共计23.3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梯度:2.5万元/家(遴选2家机构,共计5万元);
第二梯度:2万元/家(遴选3家机构,共计6万元);
第三梯度:1.5万元/家(遴选5家机构,共计7.5万元);
第四梯度:6000元/家(遴选8家机构,共计4.8万元)。
(五)向本届慈展会专题路演组织机构、偏远地区路演活动参与机构和展演活动执行机构发放参展补贴(拟向24家机构发放,共计8.7万元):
1.根据专题路演组织机构执行效率、宣传动员、邀请嘉宾层次和数量、路演现场效果等情况,设置三个补贴梯度向专题路演组织机构发放补贴(拟向3家机构发放,共计2.7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梯度:1万元/家 (遴选1家机构);
第二梯度:9000元/家 (遴选1家机构);
第三梯度:8000元/家 (遴选1家机构)。
2.根据现场实际路演活动表现和活动申报时间,向偏远地区路演活动参与机构发放补贴,每家发放2000元(拟向12家机构发放,共计2.4万元)。
3.结合现场实际展演活动组织情况,向依照组委会要求完成展演活动的执行机构发放补贴,每家发放4000元(拟向9家机构发放,共计3.6万元)。
(六)根据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的展位面积及搭建情况、现场互动体验效果和公益传播效果等情况,设置三个补贴梯度向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发放补贴(拟向9家机构发放,共计6.8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梯度:1万元/家(遴选2家机构,共计2万元);
第二梯度:8000元/家(遴选3家机构,共计2.4万元);
第三梯度:6000元/家(遴选4家机构,共计2.4万元)。
(七)向本届慈展会满天星计划区域合作伙伴发放补贴,具体标准为(拟向14家机构发放,共计4.7万元):
1.牵头组织至少1场线上或线下慈展会招展推介活动;
2.机构微信公众号转发慈展会官方推文、慈展会相关主题原创推文3篇以上;
3.至少转发1篇慈展会官方推文、慈展会相关主题原创推文,或申报展位现场参展。
满足以上第1项标准的,每家发放8000元;满足以上第2项标准的,每家发放3000元;满足以上第3项标准的,每家发放2000元;以上标准均不满足,则不发放补贴。
(八)参展补贴不重复发放,对符合多个类别要求的机构按其可获得补贴金额的最高类别进行发放。
(九)如有符合发放条件的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定材料和有效票据的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补贴资格,其补贴资格将顺延至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若现行标准下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已发放完毕,但补贴总额仍有剩余,剩余补贴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发放给其他偏远地区的参展方,直至全部补贴发放完毕。
综合以上参展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以及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申请情况,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主要分为以下A、B、C、D、E、F、G七类,具体如下:
类别 | 参展补贴发放对象 | 金额范围(元/家) |
A类 |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展方 | 8000 |
B类 | 偏远地区参展方 | 2000-3000 |
C类 | 主题展团组织机构 | 12000-20000 |
D类 | 会议活动承办方 | 6000-25000 |
E类 | 专题路演组织机构、偏远地区路演参与机构、展演活动执行机构 | 2000-10000 |
F类 | 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 | 6000-10000 |
G类 | 满天星计划区域合作伙伴 | 2000-8000 |
三、工作流程
(一)根据第十届中国慈展会参展补贴发放方案的原则和标准,由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结合参展补贴申报实际情况,审核梳理第十届中国慈展会参展补贴发放名单。
(二)由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向符合参展补贴发放方案的机构进行邮件和短信通知。
(三)获得参展补贴的机构需于收到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证明文件(机构信息、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开具的合法票据);如参展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参展方提交的合规资料和票据,由深圳市民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获取补贴的参展方发放相应的参展补贴。
四、所需资料
(一)所需寄送清单(请打印填写随票据一同寄送)
单位全称 (须加盖单位公章) | |||
开户银行 | 银行 账号 | ||
负责人 | 联系 方式 | ||
联系地址 (省市区街道) | |||
获得补贴金额(元) | 寄送票据总金额(元) | ||
参展补贴 所属类别 |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G类 |
(二)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
1.参展补贴寄送资料
(1)领取参展补贴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票据和寄送清单(参展补贴统一汇款至对公账户)。
(2)票据类型:机打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等(注:因参展补贴并非捐赠用途,请勿开具捐赠票据,可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发票抬头:深圳市民政局
纳税人识别号:11440300007542195T
银行账号:7442210182600018019
开户行信息:中信银行笋岗支行
电话:0755-2562878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明细或备注内容:第十届慈展会参展补贴)
2.票据粘贴要求
(1)将原始票据粘贴在A4 纸上(横向);
(2)A4纸的四边各留两公分空白,不要顶边粘贴;
(3)原始票据的金额应清晰可辨;
(4)粘贴票据时,注意整张票据粘贴的美观整洁;
(5)参展方需要在A4 的右上角空白处写明参展组织机构名称和本张A4的票据总金额。
3.注意事项
(1)请在收到邮件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所需资料寄送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楼1402,展务部收,电话0755-22314863。
(2)寄送清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加盖公章可能取消其补贴资格。
(3)实际补贴金额以寄送的有效票据总金额为准(请勿寄送个人餐饮住宿等消费发票),当寄送的票据总金额高于其获得的补贴金额时,以其所获补贴标准额度予以发放补贴。
(4)本项目由福彩公益金资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