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慈展会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表日期:2015-09-05 16:00:00

  一、项目概况

  根据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工作安排,需对展会进行新闻宣传及新媒体的推广。包括制定宣传计划,执行、组织实施宣传工作,组织和采编慈展会相关活动新闻素材,统筹协调慈展会宣传渠道,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宣传等。特对“深圳市民政局第四届慈展会相关资料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内容为:第四届慈展会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时间:2015年8月28日-9月30日

  (二)制定慈展会宣传计划、执行和重点活动的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三)统筹协调慈展会宣传渠道,联络国内外主要媒体不少于100家,跟进宣传日常等。

  (四)组织和采编慈展会相关活动新闻素材(新闻背景素材不少于300篇)。

  (五)媒体联络、媒体服务(联络、服务国内外记者400人)。

  (六)负责6.30展板、宣传手册、深圳大厦宣传、新闻剪辑的采编工作。

  (七)建立舆情应对制度和组织应对突发事件舆情危机的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八)我为中国慈展会代言活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慈展会配套宣传活动。

  (九)深圳特区报或中国社会报通知公告类版面和捐赠单位专版报道。

  (十)户外广告,包括机场广告(立柱广告;出站口、登机口和托运口广告),户外立柱广告,LED广告,皇廷广告,华视传媒,出租车广告。

  (十一)慈展会宣传海报,数量3000张。

  (十二)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运营推广。1.深圳新闻网慈展会公益频道;2、微信、官网内容编辑推广;3、专题约稿;4、人民网公益频道宣传;5、公益中国宣传。

  (9)媒体座谈会(邀请宣传部、二大集团和驻深媒体参加)。

  三、项目依据

  (一)第四届慈展会总体工作方案;

  (二)第四届慈展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周期为2015年8月28日-9月30日。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5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1,200,000元人民币。

  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及项目计划,执行方案,项目报价单等相关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投标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9月9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3室。联系人:殷建树   联系电话:0755-25832514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最低价法。

  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