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香港新家园协会亮相第五届中国慈展会
发表日期:2016-09-25 02:34:42

新家园协会会长许荣茂在论坛上发言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荣华)9月24日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下称慈展会),由香港新家园协会主办、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承办的“慈善法实施: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专题研讨会上,大陆及香港公益研究专家共同探讨《慈善法》颁布新背景下,中国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等出席了此次专题研讨会。

  研讨会嘉宾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分析阐述,认为《慈善法》的颁布给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这个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登记问题、筹款问题等等都将有了法律及政策制度层面的保障,行业将开始走向规范有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梁祖彬认为,《慈善法》的颁布会加快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他特别强调,香港的公益慈善事业的形成和发展与香港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很大关系,其中免税制度是一个重要环节。

  梁祖彬教授分析,随着中国《慈善法》的颁布,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投入到公益慈善事业中,对企业进行“品牌投资”而非“品牌消费”,社会大众更乐于接受在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梁祖彬教授认为,这种“品牌投资”可以增加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强化凝聚力;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表现在对于企业的“技术转移与传授”,能够带动更多的生产力产出;而与此同时,企业更容易获得社会“配对资金”和“专项鼓励”,很多商界精英在实体经营中的“冠名”也正是一种体现;对于香港现行上市公司每年要有CSR报告,将结果公之于众,也将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果。

  而清华大学邓国胜教授认为,《慈善法》的颁布给公益慈善事业带来挑战。比如筹款能力的挑战,虽然《慈善法》为社会服务机构募集社会资源打开了大门,有可能改变社会服务机构收入来源过于单一的局面,但是社会服务机构能否抓住机遇,还面临巨大的挑战;还有面临项目管理能力的挑战,一方面,社会服务机构需要提高服务效率、质量,赢得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项目设计,提高项目筹款。

  因此,邓国胜教授认为,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以及信息披露的挑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应对这些挑战会促使公益慈善事业走向现代化。

  记者了解到,此次研讨会的主办方新家园协会成立于2010年6月,服务覆盖香港与内地,是一间致力于服务新来港、少数族裔人士及其他弱势社群的慈善机构;提供优质及专业的一站式社会服务,推动他们积极投入和参与香港的建设,促进小区参与、推动社会共融、创建平等关爱的社会。成立6年以来,协会的服务网络遍布香港和内地,会员超过13万人,提供服务超过60万人次。

编辑: 于艳彬